近日,浦发银行武汉所属地区分行有17项操作违规被罚,同8位有关负责人也将会被罚款或警告。
17项违规违法行为
浦发银行武汉所属地区分行被罚785万元
近日,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提文的鄂银保监罚决字〔2022〕20号行政处罚公开表显示,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主要违规事实有17项,含:未严格执行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;违规向资本金比例不足的固定资产项目提供融资,且贷款资金被挪用;贷款三查不尽职,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流入房地产;通过自营投资业务违规提供项目融资,部分业务投后管理不尽职;通过设立信托计划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;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;贸易背景审核不尽职,贴现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;贷后管理不尽职,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;贷后管理不尽职,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本行账户;贷后管理不尽职,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置换项目贷款;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;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于贷款资金;违规审批发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,且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股东;未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;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不审慎形成不良且核销不规范;贷款三查不尽职,导致贷款形成损失核销;违规开展基金代付业务。
因此,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五)项、第四十八条第(二)项对其予以罚款785万元。
同时对责任人任某杰、李某辉、苏某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;对责任人贾某风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;对责任人殷某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;对责任人翟某红、刘某超、喻某分别予以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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